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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(丹东)仪器仪表产业基地推优惠政策吸引台企入驻 |
发布时间:2010/4/15 点击次数:1378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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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8日,丹东市政府本月推出招商优惠政策,在在建中的辽宁(丹东)仪器仪表产业基地实施,对台商产生巨大吸引力。目前已有台资企业丹东中鼎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业,明确表示进驻地处辽宁丹东临港产业园区和丹东城市新区内的辽宁(丹东)仪器仪表产业基地。 据悉,今年4月,辽宁省省长陈政高亲临丹东市,特就辽宁(丹东)仪器仪表产业基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、主导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,并对今后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意见。截止目前,仪器仪表产业基地选址工作业已完成,各项建设正紧锣密鼓地进行。今后凡入驻该基地的台商等投资者,将在购租标准厂房、研发机构建设、税费减免、贷款贴息等方面享受一系列的优惠政策。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: 其一,政府对入驻基地的仪器仪表企业给予注册资本10%的补贴;对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且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,另增加5%的补贴。 其二,入驻基地企业租用基地提供的标准厂房,前2年免收租金,后3年按基地厂房租金标准的50%收取;企业购买标准厂房,只收取建筑成本。基地管委会为每户入驻基地的企业提供2套住房,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领衔专家免费使用2年。 其三,入驻基地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前5年上缴的增值税、营业税、企业所得税等市级以下地方留成部分全部用于扶持企业发展,后5年留50%用于扶持企业发展。对基地内企业,免收市级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。 其四,政府帮助入驻基地的企业协调解决流动资金贷款。对入驻企业新购置机器设备所支付的贷款利息,由基地管委会给予贴息2年。 其五,基地内新设企业的申办和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,由基地管委会同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行“全程代办制”。其六,对2009年12月31日前入驻基地的企业,政府将给予注册资本15%的补贴;对入驻企业新购置机器设备所支付的贷款利息,由基地管委会给予贴息3年;基地管委会为每户入驻基地的企业提供3套住房,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领衔专家免费使用2年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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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互联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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