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城市管理局(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、城市管理委员会):
为进一步推动全省“强转树”工作深入扎实开展,全面总结各项工作落实情况,查找不足,做好迎接下半年住建部督查的准备。经研究,决定对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“强基础、转作风、树形象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督查范围
全省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、县(区)城市管理部门。
二、 督查重点
(一)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情况。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,每人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,按计划开展日常学习情况。市级城市管理部门组织所辖地区科级以下城管执法人员轮训情况。
(二)建立权责清单等制度情况。依法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权责清单,市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完成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,并根据改革情况及时进行更新调整情况。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,建立健全执法公示、执法全过程记录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性审核等制度情况。完善执法程序,规范办案流程,明确办案时限,提高办案效率,实现执法规范化情况。
(三)落实“721”工作法情况。改进城管执法工作方式,突出服务为先、源头治理,着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情况。针对不同执法事项,应用“721”工作法,提出具体、可行措施的情况。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,灵活运用说服教育、劝导示范、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,杜绝粗暴执法的情况。
(四)强化宣传引导情况。利用各类媒体,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情况。征集发布专项行动宣传口号, 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宣传牌、标语情况。深入群众宣传,组织城管进社区、进校园,设立公众开放日(体验日),开展各类主题活动情况。开展群众评议,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,建立健全舆情预警及相关应急预案情况。
(五)城管执法队员着装情况。本地区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配发情况,包括着装人员的基本信息、胸牌编号、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配发及更换等工作。
三、 督查安排
(一)全面自查(2017年8月22日-31日)。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对照行动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,全面开展自查。
(二)实地督查(2017年9月1日-20日)。在全面自查基础上,按照“双随机一公开”要求,随机抽取部分市、县进行实地督查。
四、 有关要求
(一)高度重视。“强转树”活动是住建部着眼于加强和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素质的重要部署,各市要切实提高对本次督查工作的认识,把此次督查作为推动“强转树”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措施,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安排,认真抓好落实。
(二)认真自查。自查工作要全面覆盖、突出重点,深入总结梳理活动开展情况,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,总结活动中的突出亮点,形成自查情况报告。自查报告要客观反映阶段性工作情况,内容详实具体,用实例、数据说话,并于2017年8月31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局。
请各市明确一名联络人员,并将其有关信息于2017年8月23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局。
联 系 人:席江月
联系电话:0311-87805236
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
2017年8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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